您所在的位置:塑胶五金网 > 技术频道 > 塑料包装

为应对“白色污染”我国政府将对塑料袋征收重税

来源:塑胶五金网发布时间:2008-01-02 14:04:47点击率:

  “对于久治不愈的‘白色污染’,政府应该采取对生产使用塑料袋征收重税的办法进行彻底治理。”昨天,市人大代表毛铮铮在她提交的《关于加强对塑料袋生产使用管理和有偿回收,根治白色污染的建议》中提出了这一“疗法”。

  毛铮铮透露,在处理塑料袋方面,国外的经验值得借鉴。如意大利实行“塑料袋课税法”,规定每只塑料袋付相当于8美分的税。商店每卖一只价值50里拉的塑料袋,就要交100里拉的税。

  爱尔兰为遏制塑料袋的滥用,对每只塑料袋征收相当于13美分的税,所收资金用于废塑料袋的收集,成效十分显著,使得90%的白色污染得到控制,并使国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得到了提高。

  毛铮铮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对塑料袋进行回收,用经济杠杆鼓励人们不要丢弃塑料袋。对塑料袋生产厂家征收污染处置费税,稽查偷逃处置费税的外来塑料袋。

  对塑料袋的使用征税,每销售一个塑料袋,按售价的200%课以重税,对销售、提供外地厂家生产的塑料袋的商家处以重罚。严打无照生产厂家,重罚偷漏税费的生产企业。建立举报制度,对举报违规销售、生产、提供塑料袋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重奖。

  毛铮铮表示, 终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立法调研,制定包装回收条例,并扶持其他可替代制品的开发、生产、使用。

转载请注明:转载自塑胶五金网技术频道 http://www.sjwj.com/Liter/
本文链接:http://www.sjwj.com/Liter/LiterDetail_17759.html
版权声明:1.塑胶五金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您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电话:15014822798
投稿声明:可将稿件直接发至邮箱:234145668@qq.com(主题注明“投稿”),也可直接联系 在线客服
联系我们

电话:0769-22305675

传真:0769-23031246

联系我们

联系QQ:234145668

150-1482-2798

周一至周日8:30-18:00

东莞市邦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06-2024 电话:0769-22305675 传真:0769-23031246
联系QQ:234145668 客服及建议:15014822798 经营证照

服务热线

150-1482-2798

找回账号密码

信息发布咨询

申诉意见反馈

会员功能说明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