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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点有偿使用塑料袋以此带动消费者减少使用

来源:塑胶五金网发布时间:2008-01-02 15:13:14点击率:

    23日,深圳市环保局有关人士称,针对目前深圳市大型商场、超市使用的塑料袋占全市七成左右的情况,深圳市政府或将根据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的建议,推动一些大型商场超市限制使用塑料袋,推广环保购物袋,而塑料袋收费的可行性和征收方式目前也在研究之中。

    大商场月耗费几十万个塑料袋

    深圳市环保局宣教中心的孙主任介绍说,统计显示,深圳大型商场、超市塑料袋使用量所占比重约是全市总量的七成左右,是塑料袋消耗的主力军,其中深圳万佳、新一佳、沃尔玛月均塑料袋使用量分别超过25万个、18万个和10万个,其他较大商场、超市的月均使用量也超过5万个,数量惊人。

    为此,在今年深圳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张云东曾提出能够在大型商场、超市限制并有偿使用塑料袋的建议,同时设立“无塑料袋日”。

  深圳将试点有偿使用塑料袋

    孙主任说,深圳市环保局日前对此建议作出回复,将开始试点限制、有偿使用塑料袋,而突破口就是一些大型商场和超市,深圳将为此成立贸工、环保、发改、工商、技术监督、城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试点工作小组,选定万佳商场、沃尔玛、新一佳商场、天虹商场、岁宝百货、人人乐百货等大型商场作为试点对象,推动这些商场和超市自主限制塑料袋的使用,宣传、推荐使用环保购物袋,以此来带动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袋。塑料袋也将可能不再是免费品,而是要有偿使用。

    塑料袋是否收费还要经民主审议程序

    孙主任介绍,国外的经验,征税和收费不失为控制塑料袋使用的有效方式。而滥用塑料袋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问题,需要政府以行政收费或押金制度等经济手段干预,强制要求生产者、消费者承担相应的社会成本,因此,对塑料袋收费是必要的。

    但孙主任也表示:“塑料袋之所以能流行,也是因为它有很强的实用性,是生活必需品,而且目前我国法定的排污费征收的对象是生产者和经营者,并不包括消费者,排污费也并不包括塑料袋的收费内容,所以对塑料袋实行有偿使用并不存在充足的法律依据。要想推动限制、有偿使用塑料袋,制定相关政策也还要经过复杂的民主审议程序。同时还要推动使用有环保功能的替代产品,比如引导企业选用可降解新材料袋等。”他说,深圳市环保局将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塑料袋收费的可行性、征收方式以及费用的使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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