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塑胶五金网 > 技术频道 > 机械技巧

电镀液的处理(五):活性碳吸附法

来源:塑胶五金网发布时间:2007-12-16 14:53:51点击率:
        5、活性炭吸附法   
    活性炭是由胡桃壳、玉米芯和木材等含碳物质炭化后经过多种药品活化而成。它具有巨大的表面积,lg活性炭,约有500m2~1500m2的表面积。由于它的比表面积大,表面能高,所以它对其他物质具有较大的吸附能力。   
    不同的活性炭对不同物质,常具有不同的吸附能力。试验表明:N型颗粒活性炭对香豆素的分解产物有较好的吸附效果,而粉末的活性炭吸附效果较差,但后者对1,4一丁炔二醇的分解产物吸附效果较好;又如E-82整平性镀镍光亮剂(吡啶类衍生物)在镀镍液中使用了一段时间后,用粉末状活性炭处理后,镀层的光亮度提高,光亮范围扩大,可见这种活性炭对E-82光亮剂的分解产物有较好的吸附效果。   
    相反,若用颗粒状活性炭处理这类镀液,处理后镀层就不光亮,说明颗粒状的活性炭对光亮剂有较强的吸附能力;作者在试验新工艺时,有一次发现,一种电镀液使用了一段时期,镀层发暗不亮,经一般的粉末状活性炭处理后,不补充任何原料,获得了镜面光亮的全光亮镀层,再镀一段时期,镀层又不亮了,再经粉末状活性炭处理,又获得了全光亮镀层。可见这种活性炭能吸附光亮剂的分解产物,而对光亮剂本身,基本上不吸附或很少吸附。由此可见,活性炭的吸附,在某些情况下是有选择性的。现在国外已有多种活性炭针对性地应用于某些光亮镀液,有些活性炭具有只吸附或较多地吸附光亮剂的分解产物,而对光亮剂不吸附或较少地吸附,所以他们常在连续过滤的过滤器内,添加一定量的活性炭,通过连续过滤,不断除去光亮剂和其他有机添加剂的分解产物,过滤器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再换上新的活性炭;以使镀液中有机物的分解产物含量不致于过高,从而保证电镀产品的质量。   
    针对各种光亮剂,研制出具有选择性吸附光亮剂分解产物的各种活性炭,是一项具有实际意义的工作,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这样可以减少处理时镀液中有效成分的损失,提高处理效果。   
    活性炭是一种固体吸附剂,它对气体液体和固体微粒(吸附质)都有一定吸附能力,在吸附质被活性炭吸附的同时,也存在着吸附质脱离活性炭表面的相反过程——解吸,吸附与解吸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当活性炭表面有吸附力的点完全被吸附质占据时,即达吸附饱和,此时吸附与解吸的速度相等,即达到动态平衡,在吸附达饱和后,即使再延长吸附时间,吸附量再也不能提高了。   
    活性炭的吸附过程是放热的,应该说,在低温下,活性炭吸附杂质的量多,但在电镀液的一般处理时,常采用加温下操作,那是为了使活性炭易于润湿和分散,实际上在一般情况下,低温有利于吸附,高温加速解吸。   
    净化镀液时,活性炭的用量,应根据有机杂质污染的程度而定,较少的有机杂质只需用1g/L左右的活性炭就可以了;较多的有机杂质需用8g/L~1Og/L,甚至更多;在一般情况下,可用3g/L~5g/L进行处理。   
    在用活性炭处理镀液时,应注意活性炭的质量,防止活性炭中的杂质进入镀液。若活性炭中含有锌杂质,处理镀镍液后,会使镍层发黑或出现条纹。另外在过滤除去镀液中的活性炭时,一定要把它过滤干净,以免小颗粒的活性炭透过滤芯进入镀液,使该镀液在电镀时,出现粗糙、灰暗、针孔或橘皮状的镀层。   
    有时为了更好地去除有机杂质,在用活性炭处理前,先用氧化剂(双氧水或高锰酸钾)进行氧化处理,即所谓氧化剂一活性炭联合处理。常用的是双氧水一活性炭处理。在进行这种操作时,一定要将过量的双氧水除掉后再加活性炭,否则,双氧水是氧化剂,活性炭有还原性,相互之间会发生氧化一还原反应(2 H2 02+C=2H2O+C02↑);另外由于双氧水会分解出02,它会堵塞活性炭有吸附力的细孔,降低活性炭的吸附能力。 在加入活性炭前,先检验一下镀液中是否还有过剩的双氧水存在,检验的方法如下:    
    (1)称5gKI溶解于1OOmL水中,加人5g可溶性的淀粉,加热至溶解;    
    (2)吸一滴镀液滴在干净的滤纸上:   
    (3)把二滴碘化钾一淀粉溶液滴在滤纸上沾有镀液的部位;   
    (4)观察颜色:假使在5s内出现蓝色,表明有过剩的双氧水存在(碘化钾一淀粉溶液是不稳定的, 现配现用)。   
    活性炭的吸附过程是比较快的,大多数的有机杂质在开始接触的几分钟内就被吸附了,因此,处理时过长时间的搅拌是不必要的,一般只要连续搅拌30 min左右就可以了。   
    活性炭吸附法除了强氧化性的镀铬液不能使用外,其他几乎所有的镀液都可应用。
转载请注明:转载自塑胶五金网技术频道 http://www.sjwj.com/Liter/
本文链接:http://www.sjwj.com/Liter/LiterDetail_6789.html
版权声明:1.塑胶五金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您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电话:15014822798
投稿声明:可将稿件直接发至邮箱:234145668@qq.com(主题注明“投稿”),也可直接联系 在线客服
联系我们

电话:0769-22305675

传真:0769-23031246

联系我们

联系QQ:234145668

150-1482-2798

周一至周日8:30-18:00

东莞市邦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06-2024 电话:0769-22305675 传真:0769-23031246
联系QQ:234145668 客服及建议:15014822798 经营证照

服务热线

150-1482-2798

找回账号密码

信息发布咨询

申诉意见反馈

会员功能说明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