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塑胶五金网 > 展会频道 > 展会常识

进出境快件如何进行报关

来源:塑胶五金网发布时间:2015-03-24 17:36:48点击率:

  一、快件的报关

  1.快件的报关和查验应当在运营人所在地海关办公时间和专门监管场所内进行。如需在海关办公时间以外或专门监管场所以外进行,需事先商得海关同意,并向海关无偿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及必备的设施。

  2.进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入境后24小时内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离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3.运营人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及时向海关呈交快件通关所需的单证、资料,并如实申报所承运的快件。

  (2)通知收、发件人缴纳或代理收、发件人缴纳快件的进出口税款。并按规定对进出境快件交纳规费、监管手续费等。

  (3)除经海关准许的情况外,应当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存放于专门设立的海关监管仓库内,并妥善保管。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进行装卸、开拆、重换包装、提取、派送、发运或进行其他作业。“监管时限”是指进境快件自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起至办结海关手续止;处境快件自向海关申报起至运输工具离境止。

  (4)海关查验快件前,运营人应当对快件进行分类。海关查验快件时,运营人应当派工作人员到场,并负责快件的搬移、开拆、重封包装等。

  (5)发现快件中含有禁止处境的物品,不得擅自处理,应当立即通知并协助海关进行处理。

  4.除另有规定外,A、B、C三类快件按下列规定报关:

  A类快件凭KJ1报关单、总运单、每一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B、C两类分别凭KJ2、KJ3报关单、总运单、每一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按上述规定报关的A、B、C三类快件,海关根据情况,可以要求运营人在物品放行前提供与物品有关的详细书面资料。

  5.D类快件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物品进出口有关的单证办理报关手续。

  6.海关对符合监管要求的快件,可以接受运营人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的报关。通过EDI方式向海关报关与通过书面文件方式向海关报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专差快件的报关

  1.运营人通过专差方式承运快件进出境,也应当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备案审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由所在地海关发给《专差快件登记备案证书》,运营人凭海关所发证书办理报关手续。

  2.专差快件应当在运营人所在地海关指定的本关区内的口岸进出境,并按上面(一)的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3.运营人应当将专才快件进出境的时间、承运路线、运输工具航(车)次、专差的详细情况等报所在地海关备案。前述情况需要变更的,运营人应当于前15日报请所在地海关核准。

  4.专差快件应当使用专门的包装,其总包装上应当标注运营人名称及“专差快件”字样。

  三、附注

  快件中的下列物品,海关分别按照有关规定验放:

  (1)个人自用物品。

  (2)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3)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4)外商常驻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转载请注明:转载自塑胶五金网展会频道 http://www.sjwj.com/Show/
本文链接:http://www.sjwj.com/Show/ShowDetail_3196.html
版权声明:1.塑胶五金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您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电话:15014822798
展会合作:可致电15014822798,也可联系QQ 在线客服
联系我们

电话:150-1482-2798

联系我们

联系QQ:234145668

150-1482-2798

周一至周日8:30-18:00

东莞市邦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10-2026 电话:15014822798
联系QQ:234145668 客服及建议:15014822798 经营证照

服务热线

150-1482-2798

找回账号密码

信息发布咨询

申诉意见反馈

会员功能说明

微信服务号